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财政局:

你市《关于审批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》(济自然规划呈〔2021〕591号)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你市制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(详见附件)。

标准自批复之日起执行。

附件: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

山东省自然资源厅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山东省财政厅

2021年12月31日
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