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国土资源厅:

你厅转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的《广州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》收悉。经研究,现函复如下:

原则同意《广州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》(以下简称试点方案)。该试点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践,提出规范征地权行使范围,建立科学的征地补偿标准评估机制,采用以社会保障为核心的多种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,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用,推行公正、公开、高效的征地程序等改革思路,符合部《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》的要求,可在试点中实施。

二、试点方案在实施过程中,应认真贯彻落实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,严格控制征地规模,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,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。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,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,有利于保护耕地,保护农民利益的土地征用制度。

三、广州市国士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,解放思想,大胆实践,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;要主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,妥善处理国家、农村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;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。

四、你厅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,帮助试点城市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,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,并不断总结经验,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。

试点工作情况,请及时向部报告。

国土资源部办公厅

二OO三年六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