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法院判例: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应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——张运福等诉开封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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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裁判要旨】 在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作出特别规定的情况下,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。 因不动产登记信息涉及特定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,为平衡个人隐私与公众知情权,国家从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等层面对不 …
【裁判要旨】 在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作出特别规定的情况下,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。 因不动产登记信息涉及特定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,为平衡个人隐私与公众知情权,国家从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等层面对不 …
【裁判要旨】 1.政府信息存在是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前提。根据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二条的规定,政府信息存在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已经制作或获取,并以一定形式记录、保存了信息。因此这种“存在 …
摘要:新修订的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确立了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,在实体和程序上均作出一些重大创新和修改。新条例实施必将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产生重要影响,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 …